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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从5个方面共采取22条措施 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发展事业

来源:正观新闻  

@豫商豫才,老家河南欢迎您返乡创业——9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的通知》,从5个方面共采取22条措施,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发展事业。

政策支持 对五类人群予以支持

《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对豫商、农民工、科研人员、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五类人群返乡创业予以政策支持。

河南省鼓励各地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省外河南商会建立服务站,以商引商、以才引才,吸引更多豫商返乡创业。积极构建交流合作台,以人才引项目、以项目聚人才,促进更多人才和项目实现对接、合作,推动项目落地。

农民工返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的外,任何行业(领域)均可进入。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给予与外地客商同等的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作为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按程序优先推荐参加劳模评选或给予一定荣誉。将在城镇创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支持返乡创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保障租赁住房。

鼓励和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离岗)创办企业。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5年内保留其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

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返乡创办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新招用员工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吸纳就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营业执照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开业补贴。退役军人返乡创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用地保障 为产业发展和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留足空间

(《通知》明确,各地在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产业发展和豫商豫才返乡创业留足空间。

各地要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资金支持 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通知》明确,河南省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返乡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省级与市县按照1∶1比例分担。

另外,被评定为县级及以上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返乡创业经营主体,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经金融机构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免除反担保。

创业服务 提供“一站式”服务

河南省要求,各县(市、区)要明确返乡创业综合服务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接续和优惠政策申请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河南省要求,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支持各地建立人力资源品牌培养基地,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区域人力资源品牌。

对于返乡创业人员关心的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河南省提出,返乡创业人员配偶有就业意愿的,由创业地所在县(市、区)根据实际优先推荐就业。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且有意愿在创业地就学的,按照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入学。

另外,还要建立返乡创业技术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符合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认定高级经济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取得“中华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的返乡创业人员,符合技能人才申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高级职称。

组织保障 纳入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通知》提出,河南省将不断完善返乡创业工作机制,把返乡创业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地方和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建立健全返乡创业目标责任体系,将返乡创业人数、创业辅导数、企业数及产值等指标纳入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各地、各部门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

正观新闻记者 李娜

关键词: 返乡创业目标责任体系 返乡创业人数 创业辅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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