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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手册指导民众 垃圾分类细致入微:扔一个塑料瓶要分几步?

来源:工人日报  

到2025年底前,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而放眼海外,在一些开展垃圾分类回收较早的国家和地区,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对我国垃圾分类工作也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发放手册指导民众

很多在日本居住、甚至短期旅行的外国人,都会为当地极其细致的垃圾分类条目伤脑筋。

为了便于垃圾处理,使回收的垃圾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日本各地都制定了严格的垃圾处理规则。

尽管在不同城市和地区垃圾分类有一定的差异,但总体可分为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粗大类、有害类等,这几类之下再作细分。

在日本很多地区,当地政府会专门发放手册指导民众进行垃圾分类。

这类手册强调针对每类垃圾规定的处理方法的可操作性,力求避免模棱两可。

比如,木质家具需拆解成一定长度、捆扎后再丢弃;塑料瓶要清洗干净,分为瓶身、瓶盖和包装分别丢弃;牛奶等纸盒也需水洗后剪开,用纸绳捆绑后丢弃等。

除了说明一般的垃圾怎么分类,手册还严格规定了因常规手段难以处理、填埋燃烧易导致污染而不能丢弃的垃圾应如何解决,通常这类垃圾可以交还生产者或经销商,相关企业无法自行处理的需委托废物处理专业人员。

垃圾分类之后,不同垃圾于何时、何地投放,同样有着严格的规定。换言之,垃圾并非“想扔就能扔”。

在日本部分地区,居民必须在收集日上午8点前将垃圾放于指定的收集场所,而且不能在前一天晚上就丢弃垃圾。

其中,可燃垃圾每周收集两次,塑料垃圾每周收集一次,不可燃垃圾、塑料瓶和有害垃圾、资源物资每月才收集两次。

瑞典是全球垃圾回收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近年来该国的垃圾回收利用率高达99%。

据媒体报道,在很多普通瑞典家庭里,垃圾桶一般会分成四五格,分别盛放有机垃圾、玻璃、金属、纸类等。

一些厨房垃圾也必须冲洗干净,确定没有遗留的残物方可投进相应的垃圾桶。

瑞典居民需要自掏腰包来清运他们所制造的垃圾。垃圾清运费遵循按量计费的原则,住户产生的垃圾越少,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越低。

此外,由于分类后产生的垃圾要少于未经分类的废弃物总量,因此民众将垃圾分类进行得越彻底,支付的清运费也就越低。

“零废弃”目标

1959年,两位科学家罗索和伯齐提出废弃物处理“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原则,为此后全球循环绿色经济理论所普遍遵循。

为了更好推行3R原则,增加回收和再利用比重,欧盟近年来提出了“零废弃”目标。

欧盟估计,到2030年可有效降低欧盟原材料输入需求量17%~24%,为欧盟国家每年节约6300亿欧元的工业原材料进口成本,相当于年均创造8%的欧盟工业总产值;届时可直接创造180万个就业岗位,减少40%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自2005年6月起,德国规定只有经过分类与无害化处理后的垃圾才能进行填埋处理,以避免对填埋体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从此,垃圾焚烧逐渐成为处理不可再利用垃圾的主要方式。垃圾焚烧厂不仅从垃圾处理中获得利润,还可凭借供电、供能等增收,也无需缴纳二氧化碳税。

德国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400万吨。垃圾焚烧厂只有保证长期获得垃圾“货源”供给,才有可能盈利。因此各厂展开了对垃圾的激烈竞争,这使一度面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的德国陷入垃圾相对短缺的境地。

垃圾分类:“一代人”的教育

其实,即便在一些垃圾分类已经比较成熟的国家,这项全民事业的历史也并不长。

大多数国家是从上世纪90年代前后开始努力推进,经过对“一代人”的教育,形成了如今的局面。

要想成功地实现垃圾分类,公众必须树立科学的垃圾分类意识,这是垃圾分类的源头和起点。

垃圾分类比较成功的国家都非常注重对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和塑造。

与所有在垃圾分类方面走在前列的国家一样,瑞典自上世纪80年代起推行垃圾分类后,也经历了一个十分艰难的起步过程。

开始时,大部分没有垃圾分类习惯的瑞典家庭依然将各种垃圾全部扔进垃圾箱内,为此政府不得不安排监督员在各个社区的垃圾站前“站岗”监督,对不按规定丢弃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然而,单纯的惩戒性措施成本高、效果差,更由于引起民众反感而在培养垃圾分类意识方面收效甚微。

为此,瑞典政府决定先将垃圾分类引入学校,从学前教育阶段就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教育孩子们如何进行垃圾分类,然后再由他们回家“监督”家长科学分类投放垃圾,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是日本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成功经验之一。

从上世纪70年代起,日本相继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与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宏观到微观细致地规范垃圾分类处理。

不仅法规完善,日本对违法处理垃圾的处罚力度也很重。

《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最高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如胡乱丢弃废弃物者为企业或社团法人,将重罚3亿日元。

为了鼓励民众参与垃圾回收,既要有惩罚的“大棒”,也得有奖励的“甜头”。

在德国,很多大型超市门口都有一个回收机,把可乐瓶、啤酒瓶等投掷进去,机器就会自动吐出现金抵用券,消费者可凭此前往收银台兑换现金,或抵扣在超市内的消费。

墨西哥也有类似的“垃圾换食品”措施——居民可携带矿泉水瓶、空牛奶盒等废弃物到指定地点换取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兑换食品和日用品。

关键词: 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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