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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诚信“红名单” “文明诚信积分”为优良信用开通“绿色通道”

来源:中工社区  

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新出台的《深圳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加强诚信教育、推进诚信记录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根据《方案》,我市将逐步推行“文明诚信积分”制,建立诚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文明诚信积分高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深圳积极出台实施方案发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抓住了社会信用建设的“牛鼻子”。推行“文明诚信积分”,将个人行为与城市文明和诚信建设紧密结合,对所有不文明现象、不诚信行为说不,倒逼社会主体文明守信,将让社会运转更高效、和谐。

作为社会主体的“第二张身份证”,诚信不单是个人修养的证明书,也是社会运转的润滑剂。有学者说,信任是一个复杂社会的简化机制。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社会治理既简单又高效;而一旦失信横行,既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感,还会推升社会正常运行的成本,进而消解社会公平正义。因此,社会诚信建设至关重要,须臾耽搁不得。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需做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落实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个人诚信记录。深圳新出台的《方案》对此予以了充分考量,对重点人群如公务员、企业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评标评审专家、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社会工作师等开展诚信记录建设。唯有把与每个社会主体对应的信用档案建立起来,才能归集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实现信用监管。

当然,徒有个人信用档案是不能“发威”的,需嵌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文明诚信积分”才能发挥“疗效”。根据《方案》,“文明诚信积分”高、信用优良的个人将可以享受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优惠便利措施,可以走“绿色通道”,享受“容缺受理”等;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则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新出台的《方案》做到了奖惩并举,既让守信者得“甜头”享“红利”,也让失信者有“痛感”知警戒,传递出“失信者的过错不能让守信者承担”的导向,有利于营造文明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关键词: 诚信“红名单” 文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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